2.如何评价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改革开放的现阶段,开放市场,实现文化资源配置的机制从传统的计划转向市场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要力量,如果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的话,市场机制是最大的积极作用。承认这一点就是承认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必须毫不动摇。但是,我们要认识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逐步建立起来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和长期的过程。如果说市场对资源配置在根本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个作用的成分发挥也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当前“发展”和“转型”双重变奏,正处在机遇和挑战共存的关键时期。
我们还要认识到,即使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起基础性作用,也并不是没有缺陷的,弥补这些缺陷是为了更好和更可持续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由于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市场配置文化资源时候的缺陷尤其需要高度关注,必须以各种手段加以调节,目的也是使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发挥。
一般地说,任何一种交易活动都可能存在“外部性”。那些产生了积极的外部性的交易活动应该受鼓励甚至补偿,而产生了消极的外部作用的交易活动则应该受到额外的约束和支付相应费用。成熟的市场经济是逐步发展出多层利益交换和调节机制的经济形态(即所谓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交易活动属于知识交易范畴,具有“公共性”(也叫“意识形态属性”),因此可能是特别不完善的一种交易活动,特别需要加以弥补。
经济体制改革30多年实践经验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形成多层调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的逐渐扩大;而限制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则会使得市场主体间难以形成公平竞争,扭曲其合理配置资源的行为,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浪费。近年来文化市场开放滞后于文化产业发展,政府过大干预,过度扶持,已经导致转型后的文化企业缺乏内生性发展动力,值得关注。
3.“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必须深化改革,首先要进一步开放市场,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
建立多次利益交换和调节机制的目的,或者说结果,还是要使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更好、更可持续地得到发挥。也就是说,讲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不是要替代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反而是要以积极的调节手段令市场机制更为充分地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资源配置机制转型处在关键阶段的今天,想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必须深化改革。
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措施”部分中,第一项就提出要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外资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要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这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积极举措。
《决定》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的体制机制”一章中,讲了“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以及“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等重要内容,基本描绘出了一个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图景,稳步地扩大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
四、关于“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问题
在《决定》中,建设文化强国奋斗目标所必须遵循的方针中,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这是一个经常出现在重要政策文件中的提法,对此我有以下三点理解: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性质和特点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指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文化产品与一般经济品一样,需要投入稀缺经济资源(人力物力)进行生产,通过市场交换后获得更大的价值,以便使生产可持续进行。另一方面,文化产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品,是文化内容即符号和文本的生产,其消费产生精神性的影响。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特点。实现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依赖于同质性需求和大规模复制;实现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则要求适应不同社会或不同人群特有的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的特殊性需求,即所谓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社会效益还特指文化的发展和传承这个文化共同体的公共利益。
在数字化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文化产品经济效益的实现越来越少地依赖于同质性需求和大规模复制,而可以实现“个性化需求”和“大规模定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在减少,发展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实现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在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经济效益是文化产品的一般属性,社会效益是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两者遵循不同的规律,需要不同的调节机制。获取经济效益的目的是价值增值,获取社会效益的目的是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建立起两种机制将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起来,就形同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体制一样,文化资源实行初级配置和二次配置,在初级配置中市场机制起支配性作用,二次配置中政府以来公共财政以文化政策加以调节。
在新一轮全球化过程中,对文化产品社会效益这一特殊属性的强调经常在一些国家文化政策中看到,并成为政府对市场干预的根据。比如说,80年代以来开始在国际文化贸易中谈到的“文化例外”政策,2000年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形成了关于“文化多样性”的宣言和公约,就是针对美国文化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发展对一些国家文化传统的侵蚀,认为在国际文化贸易中应该像关注“生物多样性”一样关注“文化多样性”,将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作为文化贸易的最终目的。这些动向可以看做是国际社会对全球文化市场的干预和调节。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有赖于经济发展的条件
一般地可以这样说,经济发展是有阶段性的,资源配置机制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变化。文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起到支配性作用。前市场经济时期是统治阶级精英支配文化资源的配置,他们是文化资源配置的主导者和文化传承(社会效益)的承担者,市场经济开启了大众消费时代,进入了人民群众支配文化资源配置的新时代,每个消费者都是文化传承(社会效益)的主体。
但是,在特定发展时期,对于文化的内容特性(社会效益)的关注程度往往因文化发展水平和在文化贸易中所处地位不同而不同。发展水平较低、因而文化消费难以支撑文化发展和传承的国家,或者在文化贸易中处于劣势的国家往往强调文化产品内容特性的重要,以此作为出台保护文化传统,以及保护本国文化市场和的政策的依据,而在文化贸易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国家——如美国——则倾向于抹杀文化产品的特性,甚至认为文化产品应该视同于一般贸易品,无需特殊对待。
因此可以消除这样的判断:一个国家往往是由于自己文化产品的经济竞争力不足才需要强调文化的社会属性从而争取经济外的支持;而那些文化产品竞争力强的国家则对社会效益无需关注,因为其文化产品经济效益本身就反应出受欢迎的程度。
一个更进一步的判断应该是,一个国家文化政策在一定时期里对于社会效益的适度强调会对本国文化产业起到保护发展作用,但是过分强调反而可能抑制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并在国际交往中导致某种类型的保护主义,反应出来的实际上是文化竞争力和总体实力不强,甚至是对自身文化发展的不自信。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即使在文化领域,资源配置机制也已经基本上从计划转向市场,我们的民族文化企业,正在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大量质量越来越高的文化产品,日益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与此同时,文化企业也迅速地成长壮大起来。实践证明,我国文化产业在文化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正在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空前统一,贴近市场和“贴近群众”空前一致,那个政府唱独角戏,“领导是基本观众,政府是主要投资者;得奖是主要目标,仓库是最后归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作者:张晓明,男,195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兼职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兼职研究员,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文化发展纲要》起草小组专家组成员。□张晓明